不公正的决定我是一名教师,自2003年借调在现单位(管理松散故没办理任何手续),又因2005年校长更换,结果现在的校长以夫妻俩人不能同调一个单位为由(我丈夫在这个单位),拒绝给我办理调动。而先前的单位也因我长期离岗停止了我的财政工资。请问,作为一名公办学校的校长,他可以为所欲为,随意决定一个教师的去留吗?我可以怎么办?谢谢!
现在学校拒绝调动的理由无法律依据,你可以申请人事仲裁,通过法定程序来解决.
不公正的决定我是一名教师,自2003年借调在现单位(管理松散故没办理任何手续),又因2005年校长更换,结果现在的校长以夫妻俩人不能同调一个单位为由(我丈夫在这个单位),拒绝给我办理调动。而先前的单位也因我长期离岗停止了我的财政工资。请问,作为一名公办学校的校长,他可以为所欲为,随意决定一个教师的去留吗?我可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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