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帮我?2007年10月21日,…

谁能帮帮我?2007年10月21日,在武汉江夏区101省道郑店至金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对方司机死亡,经交警调解无效后移交至江夏区人民法院金口法庭审理,对方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但对方对本人所有车辆实施了财产保全,应该怎么办???

提供其他的担保做好相关准备,积极应诉。以彻底解决问题。、如果采取的是“活保”,那么你不必担心,该怎么用车就怎么用;、如果采取的不是“活保”,那么你可以向法庭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即可解除对汽车的保全。、建议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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