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还会承担连带责任吗?我和老公两年前就在谈离婚,基本处于分居状态,所以他的事情我不清楚。可当现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他才不得以告诉我他在外开办公司欠了好多债,有公的有私人的。而这些债我都不知情。他承认是他的错,所有的债务由他一人承担。而他这些债是属于婚后行为,如果叫我共担他的债务我也没法担啊(我母亲是家庭妇女,还有一个6岁女儿靠我每个月那点工资抚养)。所以在离婚协议里面,他声明所有债务由他一个人承担。若将离婚协议拿去公证有效吗?我还会承担连带责任吗?
你好,作为夫妻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款,你仍然应负连带责任。不过本案中对于公司所欠外债是否要由个人财产来承担,要看公司的性质而定。1.该协议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备案.2.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对外不具有抗辩力.3.即使该协议对外不具有抗辩力,但你也只需对家庭款,你仍然应负连带责任。不过本案中对于公司所欠外债是否要由个人财产来承担,要看公司的性质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