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4年半后子女监护权变更情况:1。…

离婚4年半后子女监护权变更情况:1。离婚于2003年11月女儿7岁半,当时房子‘汽车所有财产判给男方,女儿归男方抚养,女方不承担女儿的任何费用,包括抚养费。(这是法院判决书内容。同时私下自签了一份协议,多出的一项补偿女方6万元)2。离婚3月后,女方接回孩子抚养到至今,同时口头协议,男方每月付抚养费1000元,教育费另给,不包含在抚养费中。每月用银行卡存入。(银行有记录)3.2005年女方带孩子入住判给男方的住房,男方搬出。(住房按揭款仍由男方支付,该住房只有判决书的所有权认定,未公证。没有办理房产证,只有购买合同等,现在由女方保存)4。从2007年10月起,男方失踪,多方寻找未果,停止了抚养费和教育费的给付,在这期间都由女方独立承担。房屋按揭费任在继续支付中。5。私下协议补偿女方的6万元也未给付。6。按揭的住房现在也升值2倍。7。男方从2005年4月年到至今2年多时间未探视过孩子,每月用手机联系一,两次。问题:1。女方鉴于男方的不诚信,想重新再财产分配,同时变更抚养权(现在孩子11岁),设想(1)。———房屋产权变更为女房,按揭贷款余额女方自己承担。(2)。孩子监护权归女方,男方不再今后的承担抚养费。(3)。女方放弃私下协议的补偿款6万元。(4)。另一种方案————按原协议将孩子交换男方抚养,同时搬出住房,男方补偿女方10万元。2。如果男方一直失踪,女方怎么才能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问题有点多,也不知道我说明白没,让各位老师费心了!谢谢!

看来只有起诉了,如果对方不应诉可以公告兼送达,缺席判决!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向法院起诉变更建议向法院起诉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