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情况,我是否一定要给付赡养费我是女儿,我父母今年均74岁,医师早已退休(每月有退休金)。在外地有住房,在武汉无住房。从98年开始与我共同生活了近10年。由于父亲长期过量喝酒导致行为怪异而滋事,我担心继续住我家会引起矛盾,影响我正在上中学的孩子,于是就在去年7月劝说他们到我哥家里居住(哥离异独身)。上周老父,给我一封匿名信还夹有一张存款凭条,要求我每月给付至少300元的赡养费,说是要我还良心债……我对这种方式很不理解。
、赡养父母是你法定的义务;、你不支付赡养费,你父母可以起诉你,但是他们由于生活有保障,所以法庭也不会让你承担多少;、但是无论何种情况,你最好和父母和解关系,父母养子女长大成人不容易,你不能因为父亲年纪大,行为乖张而嫌弃,试想在父母在你小的时候又付出了多少,他们有没有嫌弃自己子女的不董事呢。现在你父母老了,你应该多付出才对。赡养父母是义务,数额多少自己与其协商。感情投资很重要,多与与父母亲沟通。钱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感情投资很重要,多与与父母亲沟通。钱不能解决所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