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工伤身亡后,如肇事人无赔偿能力,可否向受害人所在单位(国有企业)或劳动部门索要其他补偿?父亲在下班途中被车撞倒身亡,劳动部门已认定为工伤。由于此案经一审、二审程序,时间耽误太长,而交通肇事人在此期间将车辆变卖,又将其车辆投保的保险金擅自领走,导致法院判决(应赔约17万)无法执行,受害人家属可否向受害人生前所在单位(国有企业)或当地劳动部门索要赔偿?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求赔付。申请工伤,向你父亲单位要求赔偿。满意请按采纳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当获支持。交通事故案中,没有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之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