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都不给落到底谁的责任?各位专家你们好,我06年7月毕业户口迁到到烟台开发区,当时办理的就差一个计划生育证明没开因为某些原因拖了段时间(主要他们告诉说没有时间限制),可是后来再去落户他们就说过期不给落。就这样户口一直在自己手里放着,等我去开发区提取档案(提到芝罘区)时问及户口的事,他们说我档案都走了还怎么给落。现在开发区以档案不在为由推到芝罘区,芝罘区以上边盖章都是开发区为由也不给落,想落到朋友家也不给落,最后我落到老家滨州他们又以迁移地址是烟台也不给落。请问1》开发区、芝罘区确实不应该落户吗?2》档案在芝罘区,落户朋友家也不可以吗?3》老家那迁移地址不对也不给落吗?怎么听说大学生回家没有这个说法?4》现在唯一能落户的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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