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属十年前的一张简短土地承包协议书,到今天是否还有法律效力?且我是否还有追讨利息的权利?情况:十年前,杨某欠谢某2万元人民币,因无力偿还,并以自有土地转包给谢某作为偿还,欠条内容如下:“某地杨某自愿将土地转包给谢某,直到还清2万元欠款时为止双方签字日期为98年”;现在杨某已经去世好几年了,中途其家人也索要过现由谢某种的土地,看见欠条后就没再索要,可今天又开始索要,土地承包具体没详细的折算过钱,但大致估计最少也可以再种3至5年。问题:我想问问谢某的欠条还有效吗?且想咨询是否可以追讨利息。
有效欠条写得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