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企业职工,我在2007年1月…

我是一名企业职工,我在2007年1月份因工受伤,于2007年9月鉴定为工伤伤残九级,在2008年2月我是一名企业职工,我在2007年1月份因工受伤,于2007年9月鉴定为工伤伤残九级,在2008年2月份经医生鉴定为还需理疗治疗。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于2008年1月

您好,单位现在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除非经你同意,后续治疗费仍应按工伤待遇履行。你能得到补偿是肯定的。具体涉及很多问题,在此不可能一一解答清楚的。单位现在与我终止劳工合同不合理。如果终止合同我所需要的继续治疗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应如何赔偿你各地标准不同建议咨询本地律师。单位和你解除合同是不对的,真的和你解除合同的话,可以提起仲裁.因为不知你现在享受着什么样的待遇,所以,不好给你回答.你可以给我打电话,之后再给你一个明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