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我是去年7月份起诉和丈夫离婚的,原因就是私自领走生育金11600元,孩子也不管,家也不给我回,和他的感情彻底破裂。十月底判决下来不离,今年也就是四月又要起诉了,我们有个女儿,我是要求抚养的,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就是我很担心离婚后的抚养费问题?和探视问题?还有就是我还能为自己争取些什么呀?还有就是我和女儿的户口还在他家里(当初没有新房,是和他父母住一起的)我还想让女儿和我姓?女儿现在快一岁了,他什么费用也没出过,也只来看过一次!我是很坚决离婚的,就是觉得应该多为自己同时也多为女儿争取些我们应得的东西!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起诉离婚,如果你抚养小孩,他就要支付抚养费.对方享有探望权,另外你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起诉离婚,如果你抚养小孩,他就要支付抚养费.对方享有探望权,另外你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给女儿改姓应该征求对方意见,如果因为改姓而导致对方拒付抚养费的,还应该再改回来。你好,依照相关规定,孩子应归你扶养,对方按收入额的%-%支付抚养费,对方对孩子有探望权,对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你也可以要求男方支付,你想让孩子随你姓,是不可以的,这要由双方同意才行。如果由你抚养小孩,对方需支付抚养费,对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另外如果你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债务也可要求其承担一半.小孩可以和你姓,你是小孩的监护人,可以决定小孩姓什么!不赞同楼上律师"拒付抚养费再改回来"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