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孩子抚养权问题结婚八年,我和公婆感情一直不好,也是我与爱人之间矛盾的根源,任何事情都是在他和父母商量后对我作形式上的通告,最近他和父母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了老家的房子,来我处养老,我什么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与爱人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我想离婚,但我们都不想放弃7岁的孩子(女孩),我是一名大学教师,每天不做班,有时间照看孩子,而我爱人则在外企工作,每天早出晚归,孩子一直以来都是由我来照看.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离婚吗?我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确定子女由谁抚养的基本原则就是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受教育状况等确定,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可以初步判断你在争取孩子抚养权上更为有利。可以起诉离婚,争取抚养权.关键看你是否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否则法院一般判不离.你需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谁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就由谁监护抚养看来你们没有感情的问题,不必提离婚,主要问题是你太要强,太自私了!你老公孝敬父母是美德,你应该感到自豪!你是一名大学教师,好好想想吧!言过之处,请谅解!zhangyulig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