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问题2004年12月4日我弟媳找…

债务问题2004年12月4日我弟媳找我借二万元钱,扩建农村的房屋。房屋二个月就扩建好了,之后她从重庆去深圳打工。一去就是三年。其实对小孩也不管不问的。房屋修建好后,房产证上户主写的是她父亲。由他父亲出租出去,租金一分钱也没给我弟和侄儿。借条是这样写的:因刘娅修建房屋无资金,特向二姐(李平)借款人民币二万元整。最后归还时间为2007年11月15日。今天我找她还钱,她却不还。说这是夫妻共同债务,我弟也应该还一半。她这种说法对吗?我弟是城市户口,弟媳和侄儿是农村户口,他们正在家转非,明天就要领取二人的人头费约五万元。她现在正在找我弟离婚。我想请问的是:我可以起诉法院追回我的借款吗?被告除写她之外,写不写她父亲?

那等离婚办理结束后,再诉讼要款。应为夫妻共同债务,房产也应是你弟弟共同财产。你可以起诉法院追回你的借款。她父亲不是债务人,只能起诉她。属夫妻夫妻共同债务,当然应由夫妻共同偿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起诉法院追回借款!等二年就过期了!如果你需要律师帮助,可以和我联系!yaxue谢谢各位律师的回复。如果等他们离婚后诉讼,那可能诉讼的时间就过期了。因为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能离成婚。如果照我弟媳的想法,我弟是不可能接受的,那就只有上法庭。上法庭也只有等还建房手续办好后,那可要等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