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和基本生活补贴问题我单位是一家韩国独资企业,丛2006年到2008年3月一直没给我们教养老保险,我们个人部分已被扣除,自2007年7月贴出公告放假,至今公司个别人上班,公司没有给我们交齐养老保险,公子也没发放,请问我们是否有权利要求公司把养老保险交齐,发放基本生活费?请问我们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是多少?如果公司不叫起保险和不发放工资,我们找什么部门解决?
应当交纳各项保险。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此问题还没有解决吗?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韩国独资企业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基本生活费是多元,应当按月发放;劳动保险亦应当按时交纳。可与律师当面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