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如何划定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的界限我丈人有三子女,大女儿留在家招女婿入赘的,其他两女儿出嫁的,我是三女婿,现在我丈人67周岁,在一家私人厂里做门卫,丈母娘68周岁,在村里做保洁工,但现在两人由于身体不佳想不做工了,而大女婿和我丈人是拆迁户住在一起,大女婿不但这几年没在经济上补助,反而在生活上得不到照料和精神上得不到体贴安慰,还要叫我丈人拿出钱交房租,我该怎么办?
协商不成可持相关材料详律师确定维权方案。你好,这件事主要看你岳父母是什么意见,如果不做工了,没有经济来源了,是可以要求三个女儿承担扶养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