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况算故意杀人我在工作期间,被人用钢管砸伤及刀子扎伤,(手部和胳膊被钢管砸伤,头部,也就是两眼中间垂直向上到头发根之下,共5.5厘米,内外缝知10针,脖子被划止轻微伤)此事以被警方介入。警方以故意伤人逮捕行凶者,警方以什么样的情节来判定的,行凶者拿刀向我脖子扎去,我躲过被刺到额头。这算不算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杀人的故意还是伤害的故意。这要联系行为人的目的与动机、所持工具、行凶部位等综合分析。应结合案件其他证据材料综合认定。要看其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动机是否有杀死你的故意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刑法中生命起始的标志能说为胎儿脱离母体后,开始独立呼吸。生命的终止我国实践中以心脏停止跳动为标志。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心脏不可逆转地停止跳动,可以认定为生命已经终止。因此,母体中的胎儿与尸体都不能作为故意杀人的罪的客体,但侵犯其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侮辱尸体罪。.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为的非法性,即没有非法阻断的理由。有合法依据的行为则不能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正当防卫中杀死不法侵害者、对死刑犯依法执行死刑等。()、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如枪击、利用他人或动物,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如母亲不给婴儿喂奶导致其饿死。不作为方式的故意杀人比较少见,一般要求行为人对防止被害人的死亡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这种责任或义务的形式或者基于身份、职务,或者基于先前行为,如一成年人带一未成年外出,在遇野兽侵害时,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放任其死亡结果的发生,就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犯罪既遂的情况下,行为必须与死亡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至周岁的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为本罪的主体。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字[2002]12号)指出,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于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负刑事责任,绑架撕票的,不负刑事责任。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犯罪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的故意。故意可以是直接故意与是可以是间接故意,一般以作为的方式实施犯罪行为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犯罪行为主观方面往往为间接故意。行为人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一般为意外事件。如在森林里,误将人当成动物而开枪将其打死,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认定为意外事件。应结合案件其他证据材料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