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托保费没交,孩子在幼儿园发生了意外事故,幼儿园要承担全部责任么事情大概是这样的:老师带着孩子在幼儿园的操场上活动,老师已经跟学生强调只能在中央活动,但有个孩子私自跑到边上,在这过程中,孩子可能自己拌了一跤,蹭到泪腺了,发生意外后,一共产生了3千多地医药费,幼儿园已经承担了2000元(其中1500有家长的字条,另外500没有)事情过了2个月了,现在家长要幼儿园承担剩下的医药费,还要承担精神损失及误工费等,请问,孩子的托保费没交的情况下,孩子发生意外,责任应该由谁负呢?
应属于园方与家长一方的责任.虽然未交托保费,但幼儿园接收了孩子便接下了监护孩子的责任,孩子出事属幼儿园监护责任未尽,占大部责任,另外父母作为孩子监护人,也应承担少部分责任。这问题就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幼儿园要承担全部责任.精神损失可要求但法院不一定支持,误工费就是护理费.可以起诉幼儿园.你好,.虽然托保费没交,但不足以以该理由,拒负小孩受伤责任。.我认为该种情况下,幼儿园与家长各负部分责任。老师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不存在过错,因此不需负全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人身损害诉讼,起诉请求中包含精神赔偿及误工费等是正常要求的,但该案中是否应该提出及具体数额是否合理,就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了。孩子出事属幼儿园监护责任未尽,占大部责任,另外父母作为孩子监护人,也应承担少部分责任。gygy虽然未交托保费,但幼儿园接收了孩子便接下了监护孩子的责任,孩子出事属幼儿园监护责任未尽,占大部责任,另外父母作为孩子监护人,也应承担少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