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下列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多谢请教老师,下列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多谢一.我哥哥于2006年9月在单位上班时突发脑梗塞,经医治康复后继续上班;二.2007年9月,由于其上班的单位距家近30公里,往返不方便,便在单位住宿,但在夜间住宿时又突发脑梗塞至昏迷状态,由于其住宿的是火炕,在其昏迷后致使其左侧面部被严重灼伤形成破皮、水泡和红肿;同时其左手当时也形成严重破皮、水泡和红肿,导致其目前左臂伸屈困难,手指完全不能伸屈;再者其左下肢也不能正常行走。请问老师:我哥的以上情形是否属于工伤?应找哪些部门进行鉴定?大致程序如何?应享受何种待遇?谢谢老师能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多谢您的指教!!!问题补充:如不属于工伤,请详细说明理由或依据标准。如单位疏于管理,应按什么标准赔偿?
不构成工伤,理由是与工作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