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纠纷自2007年度我开了一间无执…

工商纠纷自2007年度我开了一间无执照网吧,台数4台~在2007年6月被工商部门文化部门联合纠收了这四台电脑,并要求罚款一万圆,然后再拿回这四台电脑,后来我也没上交一万圆,也打算没去拿回电脑,直至2008年二月工商部门告上法院,要求纠交这一万圆并纠交07年6月至08年2月滞纳金按每天300圆计算.现在法院查出我的所有的资产,在我银行户口扣除1700圆!请问这样合法的吗?  还有我以前在邮政买三万圆的保险,到2008年5月才到期,请问法院能动用我这三万圆的保险金吗?   自08年以来我销售电脑配件店~是有执照的,执照也是用我名的!但是我儿子去经营的,但我跟我子是分伙了的.请问法院有权纠收我的儿子的现有经营的财产吗?       谢谢~

如果当时工商局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而你又不申请复议也不执行,工商局在期满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