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私自剥夺学生参加中考权利问题我妹妹就读于成都某中学初三,老师因其成绩不好,私自将其学籍转走,并不让参加中考。之后老师欺骗妹妹写下自愿放弃中考,让家长签字。老师说不写不签字以后就连职高都读不了。之后到职高咨询,才知,考了中考之后完全可以读职高。家长到学校找老师理论,并说要到教委去告学校。这时学校才答应让其参加中考,并办理手续。之后,学校通知家长去学校,说是写保证要参加中考,但实际要家长写这些问题都是学生因转学未遂导致。并说如果不写就办不成,写了就肯定能办成。但现在老师虽还说办得下来,但一直没有结果,在推辞。现在我担心学校办不到,所以想直接告学校,但校方有家长写的“因转学未遂导致”,不知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如果采取法律手段可否告准学校?谢谢
学校不应当剥夺学生的中考权利。有影响。学校没有不让学生进行中考的权利.HERBE谢谢你的回答。但是在老师让家长写了“自己转学未遂而导致”。写了这个会有影响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