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交警队做法是否欠妥?你好!大年初一,一辆出租车将我一六岁侄子撞成重伤,现在还在住院,第一肇事车辆当时前后没有挂牌照,第二是在驶入乡镇十字路口,车速太高(限速70码)第三车是在反车道撞倒孩子,第四撞倒孩子以后继续向前行驶,距离撞倒孩子六十米开外才由路人强行挡住,第五是司机在没有报案和没有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和我家人一起将孩子送到医院,但是在医院时司机又让另外一个他自己的人将肇事车辆从医院开走藏逸,交警对队在什么情况下将肇事车辆扣留,我们受害着无从得知。交警队一直到今天2.月20日还没有制定出责任认定书。请问这些事实是否属于肇事逃逸?交警队是否做法欠妥?问题补充:谢谢好心人同时交警队说是将肇事车辆扣留,但我们受害方一直没有得到交警队对肇事车辆的辨认,我们自己在肇事车辆扣留现场看到的却不是当时的肇事车辆,究竟真正的肇事车辆到底在哪?我们受害者无从得知?请问交警队对此事件交警队对此肇事车辆的真伪究竟是凭肇事司机的一面之词还是需要我们受害者以及与此事有关的目击者共同来确定呢?请问交警队对此事件的程序有无过错行为?
由交警出事故认定书。司机破坏了事故现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