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方面的问题我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打官司并胜诉。经法院调解后签订调解协议,但被告没有履行调解协议。律师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并说:执行可按判决金额执行(调节协议被告给的欠款少于判决书的钱款)在法院执行后,律师个人汇给我按调解协议的数额回来了钱款,并不是按照判决书的数额。我提出要看看法院执结案书或其他法院执行的文书,律师讲:法院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希望明白人为我指点一下,法院执行时,应该给执行申请人何种文书?谢谢!
你可以问一下执行人员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强制执行是按判决书的数额作为执行的标准,但是,在具体的执行中是可以执行和解的,我想你是怀疑你的律师借机侵占了你的钱财,我建议你到法院的具体执行员处了解一下情况,或通过你原来的被告人了解具体情况,以免冤枉了你的律师。以上解答,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你继续进行咨询。你的要求是合理的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