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处理老人92岁,于2月29日凌晨五点过马路时遭遇车祸。交通部门进行了调查取证,认为老人被第一辆车撞倒,又被第二辆车压过双腿,但不能确定哪一辆车致人死亡,第二辆车车主已经找到,第一辆车车主肯定找不到了。焦点在于到底哪一辆车致人死亡,需解剖确定,否则无法结案。我的问题是:1.确认两辆车车主责任的根据是什么。2.关于第二责任人的相关规定。如果由他致死怎样处理,如果在他的车压过前人已经死亡又如何处理。3.关于解剖,解剖的根据是什么,是否必须,费用有谁承担,不解剖能否获得赔偿。
应由交警对事故作出认定。不进行尸检是不成的,如果你们不尸检,作出的结论,第二个司机也是不服的参考下第三条二人以上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二人以上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dfjk目前交通部门的答复是第一个肇事司机肯定找不到,第二个司机找到了,但不能确定老人是被第一辆车撞倒后死亡,还是先受伤,第二辆车压过后才死亡的.第二名司机要求进行解剖以确定他是否有责任.我想知道,可不可以不解剖直接作出责任认定和赔偿责任确定?因为作为家属实在不忍心去折腾老人了.另外,两名司机都是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