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不让我上学,是否侵犯了我的受教育权?由于和班上一个同学关系比较密切,他喜欢我,老师说我们谈恋爱,那个同学看到我和同桌关系很好,他生气,把那个男生打了两次,这是被老师知道后,说我祸害这个班,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我说他帮我补英语,老师说这都是借口,但我的英语成绩是一次次的往上上,没有掉下来过,老师说这是借口,还把我的家长叫来让把我领回去。让我不要去了,说我把这个班搅和的不成样子了,她说帮我保留准考证,到时候我直接来中考就行了。注:别人曾经也犯过类似的的错误,他们是谈恋爱,成绩下滑,但她都没有说什么,只是把家长叫来谈了谈。就完了,她这样是否侵犯了我的受教育权?
初中以下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上学的权利。所以学校违法。可以向学校领导反映或向教育局反映要求解决上学问题!你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法律没有规定你这种情况不可以继续上课,你可以要求继续上课。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