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请问,购买股东个人股份时,经过口头协商,将购股资金投入到公司的经营当中,并非交给股东个人。并且也简单的签了合同,证实我有部分股份。现在,股东反悔,说是我的股资没有给他,是投到店里,不承认我的股份。请问,这合理吗?那我应该怎么保障我的权益!重点(公司在我加入之前有两位股东,他占有一半的股份。对与我的加入,另一股东也同意了。可根据我们签的合同,确认我有部分股份。)
你可以以该股东为被告,起诉要求确认你们之间的股权转让合法有效,并到工商部门进行股东变更登记。具体可与我联系,我下星期一去合肥出差,方便的话也可以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