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我们结婚六年了,丈夫…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我们结婚六年了,丈夫提出离婚,房子是他们单位的福利分房,但是分房子的时候必须我们登记才分房子,分房子的钱她父母出的,02年我们才举行仪式,产权征也是02年才下来,这个房子我们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他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能共同分割吗?哦们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问我们说双方父母给多少钱结婚,我老公说他父母给10万,我说我父母给1万,这个算婚前财产公证吗?还是属于父母的曾于,这个如果是婚前财产公证,和我上面说的财产分割有什么影响吗?谢谢您的帮助!谢谢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你讲的情况不属于婚前财产公证,本案中只要是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满意请按采纳房屋在婚后取得,应当是夫妻共有财产权利.只要是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这个不算婚前财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