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的后续处理我的父亲是某市一工厂的车间负责人.家在农村.2005年6月30日在工作岗位不慎摔伤,经当地医院诊断,脊柱有一腰椎骨爆裂,当时做了手术,植入加固钢板.2007年7月做手术取出了加固钢板,诊断愈合良好,但神经根部有受压.外在表现为:经常腰困;不能出力做重活;脚后跟疼痛.自2005年6月伤后至今厂里每月给450元.县劳动保护单位定为工伤,但未给予定级.现欲请教:1.假设工伤鉴定为八级,应与厂里如何解决此事?2.父亲现已55岁(虚岁),1954年生.是否可以按退休处理,如何处理?3.现在处理是以新劳动法处理还是按照旧法处理?基本情况如上,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我:
一,假设是八级,应该要求支付伤残赔偿金。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不能按退休处理,尽快进行鉴定。三,以旧劳动法来解决。四,不合理,应该先鉴定伤残等级,然后再根据等级来决定赔偿数额和赔偿办法。五,还没有过期限,先去做鉴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不能按退休处理。尽快进行鉴定。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应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