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中误工费和受害方直接损失是怎么计算我开车不慎将一路人撞倒,报警、通知保险公司,送对方至医院检查住院,全面检查后,对方没什么大碍,只是头部擦伤,现还在医院挂瓶。现在对方提出的事后赔偿事宜,双方都有争议,---对方是一货车司机,自己买的大货天天放在停车场无法出车,对方说头还有昏,不能出车,每天损失很大,我查询了行业标准中误工费是25元/天,对方不同意,要按他实际损失误工费计算,至少120元/天,还有大货车的养路费,工商费,税费,银行利息损失等等。误工费计算方法,我查询是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现在对方说他有固定收入,开大货车,实际减少的收入是每天120元,象这种情况,我可以赔付对方这种损失吗?保险公司的赔偿具体方案是不是也是这样计算?他的直接损失就是大货车的养路费,工商费,税费,银行利息损失,我需要赔偿吗?如果要,保险公司是否给赔偿?保险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
依据交警大队的责任事故认定书,按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没出来,你们协商为时过早!事故认定书出来了、医疗终结了、做了伤残鉴定后,你们可以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调解协商。因为你交了保险,协商时要有保险公司在场并予以认可,否则你认可的对方赔偿项目而保险公司不予以认可,那你保险就没有意义了!具体可来电各地标准不一样,具体赔偿数额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检疫要求对方到法院起诉,依法赔偿;可以追加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考虑受害者的伤残等级等具体情况来判断赔偿。魏军你好!你所叙述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其实并不复杂.请你按照以下步骤去办理:先从交警部门取得交通事故认定书,看看你到底是承担什么责任.根据事故认定,你可以通过交警部门和他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只有通过诉讼去解决.在诉讼中你可以根据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进行赔偿。这样在你理赔过程中就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切记不要私了,如果私了不仅给你赔付带来麻烦,而起将来对方因此事再提起诉讼都会带来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