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的劳动法你好,我想问一下广州市的劳动法为什么总是只说不做的,我是从事皮具行业的,们厂里有200多人,我在广州市做这一行已经有5年了,到现在还是一样,今年第一次签劳动合同,但只有一份,我们为什么没有保存一份的呢?而且工厂是说只是做给劳动局看的,不是真的签合同,这里面到底会有什么不可说的秘秘呢?我们一个月只有一天休息,每个月超时加班很多,而又没有任何保险,你说这是什么回事昵?而且我知道在白云区这边,有很多工厂都是这样的,一句说,都是用钱来搞定的.有谁能帮我们吗?把事情给广州市的劳动局反应行吗?
如你所述,法律规定相对于平民大众而言更多的是流于形式。如欲法律规定贯彻于现实生活中,则必须要有人去施行。那么这个“人”是谁呢???是你自己!!!自己权利更多的唯有靠你自己去争取!毕竟,这个社会里,免费的午餐是少有的。律师,也不例外,律师虽然被定义为公民私权利的代表,但律师他也是平民百姓,也要生活,也要有自己的利益需求。现实社会中,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比比皆是,如果律师每天都跑去义务帮助他人,那么律师如何生活呢?就像你讲的那样,你们的这种境遇太普遍了,几乎每个厂都是这样。但是,关键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去改变呢?如果想要去改变的话,你们就应该有代表站出来,站出来投诉、仲裁、诉讼等。如果你们确实不懂如何投诉,如何仲裁,那么你们可以咨询律师、可以咨询劳动部门,或者直接委托律师来代理。如果确有这么多人的话,那么每个人掏个百八十块来委托律师办理,相信律师还是愿意代劳的,这样的话,问题多少也就解决了。但是,如果总想不掏这个钱而期待有人来免费地、义务地提供服务和帮助的话,那么,很抱歉,你的想法是不现实的。超时加班可以要求加班费,没有保险可以要求补交.你可申请劳动仲裁.应向劳动局投诉应向劳动局投诉匿名您好!我在公司工作两年多,合同月底到期,公司要炒我,公司应赔偿多少钱才合适,谢谢!青春为我更新用人单位在使用期间做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其举证理由是因在试用期间“沟通存在问题”。作为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使用“沟通存在问题”这一理由举证来解除劳动关系?在试用期未能签署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是否可以向用人单位索取一定赔偿?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在提前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