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定为工伤? 春节期间,厂里安排早8:00至第二天早8:00,24小时值班,在我当天值班的晚上12:00点我回家吃饭,因为厂里食堂已放假,公司也未准备食物,吃完饭我便回到厂里。在回厂的路上,我骑电动自行车,撞到了占道停在右边停止的货车上(未闪警示灯也未有任何警示装置)。因为晚上看不清,货车又停车下坡的地方,最终造成肝脏破裂,脾脏切除。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定为工伤。
如果单位不申请认定,那么你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应当认定工伤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依法应认定为工伤,建议尽早做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才能知道可以获得什么赔偿。